從一篇訪問梁小龍的文章中讀到他的一段說話,大意是說練武講到底都係要打交,如果想強身健體的話不如去游水跑步踩單車。個人十分同意這說法,好相信如果唔係有法律條文規限,絕對有大把人在街上拳來腳往,甚至刀光劍影。得閒無事走去學打拳,無論點都係同好勝心有關,唔理得你到底有無出手打過人。偶然一次到過羅新門一遊,原來打沙包的確要花好大的氣力,要認真去練武真的不易,當然要在人前顯露一下威風或身手就一定要付出代價。
看過電影,才知梁生的一段說話在戲中亦有出現,到底出自誰人手筆不得而知。原來戲中還有另一對白,唔打就唔使輸,要打就一定要贏,相信追求呢個贏字的大有人在。不過,點先算贏先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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