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令人氣餒,居然在小說中讀到這一段:
"二十六歲 ── 這年齡,要做美夢已太老,但要放棄夢想又嫌太年輕。儘管如此,雖然晚了一點,我也總算開始明白這世上無法隨心所欲。"
不過再看,作者寫這一段的時候經已四十六歲,而自己在三十六歲前都總算已明白了這感受,不算太遲吧。但二十六歲真的是個分野嗎?有歌詞中亦都寫到"霎眼廿七歲時日無多....",如果是這樣的話自己真的覺悟得太遲了。風雨飄搖,任你有多敏捷的思想身影仍然遠遠快不過人情事物變化的秒速;要隨心所欲的確是無望,在蹉跎歲月中可以做的只有是任意讓時光消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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