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18日 星期三

G

用一個難聽的說法,一個沒有意義、理據不足、而且十分浪費的廣告計劃,讓今次的主角找上了一個很受歡迎的歌手。從電視上見過他能玩好幾樣的彈奏樂器,湊巧在攝影地點有一套鼓,發現原來他也能打出幾個節奏。這歌手,原來是頗平易近人的,就算要保護他的經理人也絕對是個合情合理的人。照理,要立約的人應該相信合約,不過付錢的永遠都有權提出要求,反正也不是太難應付唯有順應著幹吧。凡事總會有解決的辦法,用心去找的話應該不難,就像方先生只會喝單一個牌子的礦泉水,多找幾間店也總會找得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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