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友人線上閒談,對方氣餒的提及生意夥伴虧空了公款,因此所欠的款項又要遲一步再清還,不知到底是他還是自己太易相信別人。最後只好以另一友人經常勸告自己的說話去提醒對方;你要是輕易信人的話,就最好不要和別人合夥做生意了。
一直相信,人與人之間的信賴都是由先伸出手去信任對方開始的。若然真的被對方拖下去了,亦會天真的退一步冀望人與人之間的信賴亦可以由原諒對方再開始。解釋倒是不必了,那時不管說甚麼都只會變成借口。問題是,到底可以或應該容許多少次的背叛與欺詐。
曾有一份工作的同事說在下似乎從來都不慍不火,對很多不公平的事都沒有動怒。請不要弄錯,心裡是絕對沒有原諒允許不公平的事,「忍耐」和「原諒」是不同的;不能原諒允許世上不公平的事情,身為人不能不憤恨;可是,也不能不忍耐下去。在現實中有很多事情都不能控制在自己手中,因為大勢始終被別人掌握了;想要改變世界的話,就必須先改變自己,那要到自己真的有能力才可以做到。
但個人始終相信信任的力量,給與信任就等於給與支持及鼓勵,獲得信任的一方亦會盡量不負所托;一般人都會是作出過甚麼承諾就會想要遵守和實踐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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